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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作证制度刍议
引用本文:陈新星.警察作证制度刍议[J].法制与社会,2007(5).
作者姓名:陈新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警察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立法要求警察承担的一项义务,也是其司法实践中司空见惯的现实。在我国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有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有助于实现非法证据排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促使司法公平与公正,对于促进刑事诉讼构造重构也是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国内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席法庭作证尚缺乏理论,观念等多方面的足够支撑。鉴于此,似乎可以从国外警察作证制度现状的观察入手,结合本国现状,在理论上探究其深层原因、论证确立警察作证制度的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当前构建警察作证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 键 词:警察作证  障碍  必要性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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