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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四条途径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引用本文:刘梅富.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四条途径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J].人大研究,2010(3):F0003-F0003.
作者姓名:刘梅富
摘    要:近三年来,福建省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符合《监督法》精神的干部监督方式,开辟“四条”途径,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一是实行多层次的承诺公开监督,除组织被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履职承诺外,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作履职承诺;还组织电视台、电台记者采访每位被任命干部,在媒体上公开履职承诺;人大机关刊物开辟《承诺》专刊,将每位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承诺摘要寄发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全体人大代表,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干部职工  监督方式  武平县  任命  《承诺》  公开监督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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