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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摘    要:山东省平原县将农村义务兵的优待金标准由过去的128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增幅高达134%.年发放优待金共67.12万元。同时.优待金的发放也由过去的乡镇发放改为民政部门现场发放,即工作人员到人武部将《义务兵家属优待证》和优待金领取卡直接发放到新兵家属手中。

关 键 词:国防建设  军队  服务  优待金  民政部门  工作人员  义务兵  发放  平原县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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