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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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月25日
山东拟10月1日起扩大黄标车禁行区域。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送审稿显示: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拟将黄标车禁行范围由原来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扩大至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禁行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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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办公厅 城市建成区 面向社会 高速公路 山东省 法制办 省政府 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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