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的庭外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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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德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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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枣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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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是一年前就办结的一个案子,但至今仍久久难忘。枣阳市高庄村的黄某与赵某关系一直较好。自赵某的村民小组织长职务由黄某之见接任后,两家却积怨成仇。1994年6月5日。两家发生争斗,黄某将赵某夫妇打成“轻伤”。赵某夫妇过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黄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资等费用2200元。我接受被告人黄某的委托后,通过阅卷发现许多疑点;(一)本案争斗的起因是否由被告引起尚不能确立;(二)赵某夫妇诉称住院治疗20天,而住院收据仅显示为10天;(三)赵某的“轻伤”为排骨下端不完全性骨折,其妻的“轻伤”为两处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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