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大有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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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再雄.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大有作为[J].中国律师,2006(7):8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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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再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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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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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国务院又连续第三年发布了以“三衣”为主题的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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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新农村 律师 中共中央国务院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 历史任务 五年规划 社会发展 国民经济 “三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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