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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大有作为
引用本文:陈再雄.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大有作为[J].中国律师,2006(7):89-89.
作者姓名:陈再雄
作者单位: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国务院又连续第三年发布了以“三衣”为主题的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律师  中共中央国务院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  历史任务  五年规划  社会发展  国民经济  “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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