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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亲死亡、母亲有病没有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孙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摘    要:《人民司法》编辑部: 水运楠一九五四年同前妻离婚,所生孩子水忠和随母住在湖北省武昌县湖泗公社邬桥大队。一九八○年水忠和不幸死亡。留下三个孩子,大的九岁,小的半岁。水忠和之妻曾因病两次住医院动手术,在农村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负担三个小孩的生活十分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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