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大检察”》系列报道之二:做优刑事检察,何为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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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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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刑事检察是检察职能中最传统也是最为被外界熟知的一项职能,也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是“重中之重”。2019年年初最高检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以后,共专门设置了四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来承接此项职能。这四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的内在逻辑清晰,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犯罪来划分: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普通刑事案件(不含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以及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案件及对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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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检察 普通刑事案件 刑法分则 职务犯罪 普通犯罪 新型犯罪 检察机关 检察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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