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已在上海正式实施,但强制分类是否可行以及其可行性受哪些条件的制约等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在政策工具的理论视角下,使用政策网络的研究途径,在借鉴国内外已有学术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垃圾分类这一特定主题可概括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强制性工具在垃圾分类中的适用性由地方政府和政策网络两组变量决定,其中前者包括地方政府能力和政策营销两部分,后者则由网络规模、网络的开放度、权力关系、凝聚性和连接性等五个具体变量组成。通过对江西省东阳乡和我国台湾地区台北市两地的垃圾分类案例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地方政府能力是强制的先决条件;地方政府能力强且政策网络适宜时可适用强制;地方政府能力强但政策网络不适宜时,通过良好的政策营销可以减少来自政策网络的阻力,进而使强制分类可行。除本文探讨的主题外,社会治理与垃圾强制分类、差异化的操作模式以及如何通过政策营销重塑政策网络等问题都值得做更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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