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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实践 创新社会管理
作者姓名:陈大威
作者单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是不断规范社会行为,引导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实现对社会公平、有序、高效的管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将始终是现阶段我国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满足社会主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

关 键 词:社会矛盾  调解工作  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  司法公信力  吴忠市  司法公正  坚持  人民群众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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