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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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我市达到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标准,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11月8日修改发布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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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天津 城市道路 建筑物 无障碍设施 组织领导 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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