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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协商中参政党的主体性困境探究
作者姓名:徐行  陈永国
作者单位:1.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2. 萍乡学院 党委统战部,江西 萍乡,337055
摘    要:在政党协商中,执政党和参政党同为两大主体。这既是我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研究中国政党协商必须首先明确的问题。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之间不是机械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是具有交互主体性的双向互动关系。参政党在政党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实际上就是参政党的主体性问题。然而,参政党作为政党协商的重要主体,目前仍然存在着不敢协商、不愿协商、不会协商等主体性困境。参政党主体性困境主要源于参政党自身的缺陷和主体间关系的异化。有效破解政党协商中参政党的主体性困境,必须从参政党和执政党两个方面着手。参政党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主体意识,提升参与政党协商的水平和实效。执政党要协助参政党完善外部保障机制,拓宽协商空间,改善协商环境,推动参政党以负责任、敢担当的姿态主动参与政党协商。

关 键 词:政党协商  参政党  执政党  主体性困境  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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