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非法获利 引火烧身——析经商办企业、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及受贿之区分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王某是某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2007年3月,王某通过关系联系到内蒙古某局家属楼工程项目后,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工程项目介绍给自己任职的某国有企业的下属公司,双方约定,若该公司中标,按工程结算价的3%至5%支付给王某好处费。

关 键 词:商办企业  经营活动  受贿  谋利  亲友  工程项目  下属公司  国有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