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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婚姻登记应加强部门协调
引用本文:何春林,向丹.贫困地区婚姻登记应加强部门协调[J].中国民政,2004(1).
作者姓名:何春林  向丹
作者单位:湖南省保靖县民政局 (何春林),湖南省保靖县民政局(向丹)
摘    要: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处于湘西北一带贫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存在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不规范的现象;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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