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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势”之法治思想的独特性
作者姓名:牟春花
作者单位: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541004;
摘    要:真正具有创造性和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应该在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纵贯古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是直面当下,应对复杂局面;三是去伪存真,批判借鉴西方法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三个方面均有其独特贡献。不仅如此,作为一种成熟的法治理论,因为其内在有着统一的核心思想、概念和方法,所以在法治国家建构过程中面面俱到、重点突出、各部分圆融无碍。之所以如此,与习近平借鉴并创新性发展中国传统思想中“势”的意涵有关。通过对“势”概念思想的创造性运用,习近平迥异于西方形式主义法治观的实质法治观已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基础与核心。通过“势”概念思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新阐释,为我们学习领会、灵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实质法治观  法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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