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对一般性议题审议结果的一种行文载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目前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议政程序的书面表述结果。因其具有普遍的操作意义,有必要加以研究,确定其法律意义,使其更好地发挥对执行机关的监督作用。目前,对"审议意见"的认识不尽一致,其焦点主要在"审议意见"的内涵,"审议意见"的处理程序和"审议意见"的法律意义,本文就此作一点探讨。一、"审议意见"概念的界定"审议意见"是区别于决定、决议的一种议政结果,它的重要特征是只议未决。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议题的结果上,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对事关整体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都是以议案的形式或重要议题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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