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浙江省设立龙泉市的批复
作者单位:民政部
摘    要: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九日《关于要求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以原龙泉县的行政区域为龙泉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