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实践中,对油罐车司机在运输途中偷油案件的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其关键问题在于对封缄油罐内汽油占有归属的认定。刑法中占有的核心内涵是对财物的实际支配或者控制,其中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对于封缄委托物的占有归属,应在坚持区别说的前提下,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支配或者控制该财物方面的不同情况进行认定;而判断运输途中封缄油罐内汽油的归谁占有,须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承运人内部主体之间的占有关系两个层面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结合运输司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主体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是否为公共财产等因素予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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