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注重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作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之一。界剐是政协组织的“天然细胞”,是政协性质的集中反映,是政协工作的有效载体。政协界别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平等性、专业性、拓展性和合法性的特点。目前政协界别的设置基本适应了形势的发展变化,但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有:界别设置滞后,界别边界不清,界别的组织化程度不一,界别委员构成不尽合理,特邀界委员人数较多。政协界别的功能作用包括:团结功能、咨政功能、民意功能和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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