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思路决定出路——访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周纳新
作者姓名:华鹏  杨彬起
作者单位:《中国律师》记者
摘    要: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4月.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法律援助类基金会。基金会以支持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宗旨。在基金会成立之初,一方面由于机构编制不完善。人手不足,另一方面社会对于法律援助事业也缺乏认识,因此发展比较缓慢。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提供有效帮助”,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重视。

关 键 词:法律援助工作  基金会  北京市  理事长  《政府工作报告》  基本权利  服务事业  机构编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