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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网上社团”的管理
引用本文:周翔.应注意“网上社团”的管理[J].中国民政,2001(4).
作者姓名:周翔
作者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摘    要:建言版 东北一位同名叫“时间的灰”的女孩,因为是香港某明星的歌迷,于是制作了介绍这位明星的个人主页“荣门客栈”。不久,该网站被广大歌迷认可,逐渐成为Fans们日常交流和讨论的固定场所,月平均访问量达到万次之多,网站也开始由个人制作改为由Fans中的专业制作人集体制作,在画面和内容上都有了质的提高,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网上社团”。社团拟订了章程,采取部分会员制,每年向会员收取少量会费,用于同站租用服务器的支出,客栈确立了以“时间的灰”、“路过蜻蜒”等人为主要管理者。去年下半年,网站偶像明星在大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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