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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复查登记基本完成 社团管理步入规范
引用本文:舒顺林 ,孙玉琴 ,赵鸿文.民间组织管理:复查登记基本完成 社团管理步入规范[J].中国民政,2001(12).
作者姓名:舒顺林  孙玉琴  赵鸿文
摘    要:开局之年,民政工作在开拓创新中与时俱进;开局之年,民政事业在整体推进中实现突破。岁未回首,2001年的艰辛和荣耀即将成为过去,而在这艰辛和荣耀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将是开启未来之门的钥匙。这里选取的30多个典型经验就是其中的代表,尽管它们不是整体的概括,但是它们所体现的智慧和精神却值得学习和汲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是今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以来,各地相继召开高规格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下发文件,制定方案,采取多种方式与途径开展工作。目前,广东、浙江、上海已提前完成验收;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河北、辽宁、四川、重庆、贵州、广西、深圳、宁波等地均已结束此项工作,正在进行检查验收;其余大部分省市年底可望完成。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初步纳入法制轨道。截至8月底,全国共受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8万余家。 在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方面,根据“总量控制、合理布局、重点培育” 的原则,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审批登记了一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行业协会,有力地配合了政府的机构改革;此外,针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业经济部门撤并以及部分职能转移等新情况,就行业协会的地位、作用、培育、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提出了相应对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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