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运行动力机制研究——西方走上法治之路的一种社会学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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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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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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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务本位是人类身份法时代和机械团结社会的法律本位,形成了外部力量为主的法律运行动力机制。权利本位是人类契约法时代和有机团结社会的法律本位,形成了内部力量为主的法律运行动力机制。社会本位实现了个人本位为主、团体本位为辅的有机结合,既考虑社会和国家的需要,更注重对个人合理需要的肯定、保护和满足,形成了内部力量为主、外部力量为辅的法律运行动力机制。西方法律社会化的动力较足,保证了法律能够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遵从,最终使之走上了现代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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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本位 法律运行动力机制 法律社会化 西方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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