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在法院执行改革的大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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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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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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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李某因雇佣方某饮用水公司未按照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相应赔偿款项,遂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快执团队的法官以直接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方式督促饮用水公司履行义务,并向其出示法院查到的财产情况,告知其逾期履行将会受到相应的拘留或者罚款。最终,该公司当天就将执行案款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案件的快速解决,得益于快执团队的快速执结。为解决执行工作中不分案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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