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的起诉 公正的判决——一起因工伤医药费引发的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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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明.无力的起诉 公正的判决——一起因工伤医药费引发的诉讼案[J].工会博览,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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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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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工伤医药费问题引发的诉讼案,引起了在座听众的极大兴趣。 原告电梯公司诉本公司职工郑军,要求被告返还工伤期间企业垫付的家属陪住费用1600元,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返还131.52元不属于工伤的治疗用的药费,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郑军为该公司职工,于1999年6月工作时受伤,经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程度为七级。受伤期间企业垫付了医疗费。但从1999年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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