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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中应正确运用婚姻法中“结婚”的概念
引用本文:
李彬.法律文书中应正确运用婚姻法中“结婚”的概念[J].人民司法,1984(12).
作者姓名:
李彬
作者单位:
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
摘 要:
编辑同志: 在有些离婚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中,对于婚姻法中“结婚”的概念有运用不当的问题。即认定原、被告的结婚时间不是以他们取得结婚证日期而是以举行结婚仪式日期为准。这点,我认为应该注意并改正。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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