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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和谐律师
引用本文:雷海军.做一名和谐律师[J].中国律师,2011(8):49-49.
作者姓名:雷海军
作者单位: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摘    要:民事诉讼或纠纷原本是原告与被告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是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刑事诉讼原本是受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纠纷,不是被告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的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关系。被国内异化为律师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对抗和纠纷.这是对西方诉讼文化错误的学习态度。

关 键 词:律师  和谐  司法机关  民事诉讼  对抗关系  当事人  被告人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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