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和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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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海军.做一名和谐律师[J].中国律师,2011(8):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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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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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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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或纠纷原本是原告与被告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是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刑事诉讼原本是受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纠纷,不是被告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纠纷。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的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关系。被国内异化为律师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对抗和纠纷.这是对西方诉讼文化错误的学习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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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 和谐 司法机关 民事诉讼 对抗关系 当事人 被告人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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