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范畴 |
| |
引用本文: | 黄陵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范畴[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1989(Z1). |
| |
作者姓名: | 黄陵东 |
| |
摘 要: | “分工”范畴,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一书理论构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相对于他们的任何一部著作都更集中、完整地阐述了分工的社会历史作用。一、分工是先前历史的主要力量之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历史从根本上说,是劳动的历史,而分工是劳动的重要形式。分工作为劳动过程的重要形式,构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