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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服务期制度浅析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
服务期制度虽然是以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为代价,但该制度总体上是对劳动者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的。《劳动合同法》对出资培训服务期制度的规定基本上是合理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于劳动者的权益的,不过,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僵硬规定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而且,没有对特殊待遇服务期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关 键 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
出资培训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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