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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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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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为贯彻实施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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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安全部 外国人犯罪 案件管辖 刑事诉讼法 司法局 人民法院管辖 生产建设兵团 审查起诉 基层人民法院 案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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