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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荣工伤认定纠纷抗诉案
摘    要:2001年1月7日,新疆米泉市铁厂沟镇三矿副矿长刘自荣得知该矿井下三水平三米八煤层第三采仓仓顶被拉空,将会给煤矿生产安全带来隐患且炮工也无法下井生产,工人按规定也将被单位处罚。2001年1月8日晚10时左右,刘自荣与炮工余远贵一起在工人周天清的宿舍内,将瞬发电雷管改制成延期电雷管时发生爆炸,将刘自荣的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炸去,无名指受伤。事发后,铁厂沟镇煤矿立即将刘自荣送往医

关 键 词:行政判决  余远  煤矿生产安全  贵一  延期电雷管  米泉市  瞬发电雷管  具体行政行为  市人民法院  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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