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当新议 |
| |
作者姓名: | 沈天水 |
| |
摘 要: | "官当"者,按官品抵罪也.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封建特权制度,其起源可以上溯到南北朝时代.封建统治阶级为了保护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在法律上规定了官吏如若犯罪,具有按官品来抵罪的特权.据《隋书·刑法志》记载,陈朝法律就有"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这样的规定.唐朝的法律就规定得更详细了,《旧唐书·刑法志》记载:"以官当徒者,五品已上犯私罪者,一官当徒二年;九品已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以后各个朝代都有以官品抵罪的规定,这是封建等级制度在法律上的反映.封建统治阶级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为了保证封建官吏在一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