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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当新议
作者姓名:沈天水
摘    要:"官当"者,按官品抵罪也.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封建特权制度,其起源可以上溯到南北朝时代.封建统治阶级为了保护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在法律上规定了官吏如若犯罪,具有按官品来抵罪的特权.据《隋书·刑法志》记载,陈朝法律就有"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这样的规定.唐朝的法律就规定得更详细了,《旧唐书·刑法志》记载:"以官当徒者,五品已上犯私罪者,一官当徒二年;九品已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以后各个朝代都有以官品抵罪的规定,这是封建等级制度在法律上的反映.封建统治阶级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为了保证封建官吏在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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