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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工作中坚持“三腔必开”原则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张静,白军绪,王基锋.法医工作中坚持“三腔必开”原则的必要性[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3):140-141.
作者姓名:张静  白军绪  王基锋
作者单位:河南省公安厅;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法医尸检工作中遵循“三腔必开”原则是保证鉴定结论具备客观性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法医鉴定结论出现错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关 键 词:“三腔必开”原则  尸检  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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