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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文化市场的立法原则
作者姓名:余耕水
摘    要:一、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本质特征所决定的,是与资本主义文化市场根本区别的标志。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既是商品,又是精神产品,因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满足人们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因此在制定文化市场法规时,首先要保证文化市场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注重文化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当然,文化产品作为商品,同样要遵循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因此,也要注重经济效益,并且尽可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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