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广州地区2009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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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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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穗府办[2008]6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2009年广州地区春节旅客运输(下称春运)期从2009年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止,共40天,预计旅客发送量为2627万人次,较2008年增长0.7%。其中铁路发送旅客654.5万人次,公路发送旅客1743.2万人次,水路发送旅客5.7万人次,民航发送旅客223.6万人次。2009年春运客流总量仍然较大,且高峰集中,春运任务将十分繁重。为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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