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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一、删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的“出口创汇率、”和第十二条中的“和出口创汇水平”。

关 键 词:《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修改  出口创汇  创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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