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WTO争端解决程序下的审查对象“措施”
作者姓名:王慧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措施"是贯穿整个争端解决程序的关键因素,它决定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查的范围,以及"相符性专家组"的审议范围。此外,准确界定"措施"还具有重要的执行意义。所以,如果起诉方对"措施"叙述不准确,将动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管辖权根基,也不利于建议和裁决的执行,这将为整个争端解决程序埋下隐患。[1]既然"措施"如此重要,明确其内涵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事实却相反,DSU并未对"措施"下定义,在其他适用协定下,也找不到它的相关定义。但是,没有界定并不代表其不需要规则。在争端解决的实践中,起诉方和被诉方经常就"措施"相关问题大打口水仗,还有

关 键 词:争端解决机制  地方政府  审查对象  知识产权协议  上诉机构  职权范围  专家组程序  服务贸易总协定  反补贴措施协议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