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宜建立海外私人投资双边保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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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国碧.论我国宜建立海外私人投资双边保证制度[J].河北法学,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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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国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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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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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际上,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大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双边保证制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单边保证制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当采取哪种形式更有利于保护我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呢?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些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学界同仁。一、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概述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又称海外私人投资保险制度.是捐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海外私人投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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