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租赁权占有对抗效力的二元考察
引用本文:翟云岭,郭佳玮. 租赁权占有对抗效力的二元考察[J]. 北方法学, 2022, 0(3): 26-37
作者姓名:翟云岭  郭佳玮
作者单位: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    要:《民法典》第725条对合同法作出修改,基于承租人占有租赁物而使租赁权取得对抗受让人的法律效力。考察实体法方面,租赁权的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存在局限性,对基于物权公示原则而形成的交易秩序造成影响,且增加第三人交易中的查证义务与交易成本。考察程序法方面,“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由《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第31条中针对虚假租赁的事实认定标准转变为《民法典》所设定的租赁权取得对抗力的形式要件,因此应对承租人提出执行异议的程序适用与审查标准作出修正,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中对租赁关系的真实性作形式审查,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权衡各方利益并决定是否转向执行异议之诉或直接“带租拍卖”。我国租赁权占有对抗效力的模型构建,一方面针对不同种类租赁物,“占有”的解释应作区分;另一方面应为未来租赁权公示特别立法的优先适用预留空间。

关 键 词:租赁权  占有  权利推定  对抗效力  执行异议

A Dualistic Study on the Possession's Antagonistic Effectiveness of Leasehold Right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