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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划分肇事车辆与乘车人之间责任的依据
作者姓名:
宋春礼
康永民
郭纪仓
作者单位:
陕西奥达律师事务所;澄城县148法律事务所
摘 要:
本文是三位长期从事法律工作者,一位是澄城县人民法院原韦庄法庭庭长宋春礼(已退休),一位是陕西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永民,一位是澄城县148法律事务所主任郭纪仓,他们从事法律工作已有几十年的工作历史,审理了好多民事案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今天发表这篇文章,想从中得到更多经验和教训,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为更多的当事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 键 词:
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肇事车辆
法律关系
责任划分
事故责任
依据
当事人
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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