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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司法改革方向探析
引用本文:曹莹. 军事司法改革方向探析[J].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1, 14(5): 55-58
作者姓名:曹莹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军事司法机关是指国家设在军队内的依法行使司法权的特殊机关,它包括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部队团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现行军事司法机关沿用传统模式,司法效益不高,司法范围较小,必须进行改革.改革军事司法领导体制,严格实行党司分开,改进党对司法干部的管理,军事司法机关应当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在接受其上级国家司法机关领导的同时,接受军队军事指挥权的领导.扩大军事司法职权,把涉军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纳入军事司法管辖范围.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军事司法队伍,在我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中设专章明确规定军事司法人员的职权与职责.

关 键 词:司法机关  领导体制  司法职权  司法队伍
文章编号:1008-5815(2001)05-0055-04
修稿时间:2001-06-19

Research of the Trend of Reform in Military Judica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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