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遏制腐败的法经济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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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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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娄底,4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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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市场化交换。当法制不完善、腐败惩治机制存在一定漏洞时,政府当局严厉的反腐政策在短期之内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腐败政策也因此陷入两难困境。遏制腐败的方式各种各样。而制度反腐败是其中重要而有效的方式。从成本一收益的角度看,可采取如下对策:削减公权,减少腐败产生的机会,降低监督和惩罚腐败的社会总成本;加强事前管理,提高腐败产生的风险成本;加大对腐败者的惩罚力度,提升腐败者的受惩成本;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强化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提高腐败行为的心理成本。最后,要理顺监督体制,提高反腐败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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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腐败 遏制 法经济学 制度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9-3605(2008)02-0058-03 |
修稿时间: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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