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的刑法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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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桂明.惩治“老赖”的刑法武器[J].人民司法,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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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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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律师》社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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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有关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解释发布后,四川省司法机关很快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对司法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诸多实体和程序问题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据悉,四川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立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并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本刊特此编发此篇《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罗书平的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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