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河南、安徽、山东、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环保总局、林业局、旅游局、开发银行:环保总局、国家计委《关于请批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请示》(环发[20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请你们认真组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工作  中国  淮河流域  “十五“计划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