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体法律设置的弊端与矫正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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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姝 孙晶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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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辽宁大学,辽宁沈阳110036 [2]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沈阳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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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琐目(项目编号:13BFX14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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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参保人数迅速增长,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任务也愈加严峻,而基金监管主体法律设置的缺陷正是基金管理困难的根源,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行政监管的过分倚重、监管机构设置的分散、独立监管主体的缺失、社会监管的举步维艰等问题,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体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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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基金 监管主体 行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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