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人大:专项监督打击“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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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姚剑,张睿.鹿城人大:专项监督打击“老赖”[J].浙江人大,2023(4):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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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姚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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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近年来,“拒执犯罪”严重挑战司法公信力,极大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对此反响强烈。2022年以来,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首次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联合协作专项监督,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群众权益。此次专项监督对象为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重点监督公检法三家就“打击拒执”案件的配合协作机制。一年间,全区审结“拒执”案件49件,对5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和解金额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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