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作者姓名:刘晨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法专业
摘    要: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应是同质的社会关系,只是随着社会化的进程导致法律调整方法发生了变化,现阶段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调整分别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两者对于争议双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结局——救济途径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责任后果不同。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  调整方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