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改革面临的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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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林,刘鑫.司法鉴定改革面临的挑战[J].证据科学,2005,12(2):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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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林 刘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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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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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现在的情况,法人应排除国家机关。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也应是独立法人。因此即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社会化、民间性的单位,其公益性、服务性的职能淡化,自负盈亏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无法掩饰的指导思想。这样我们有必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特征讨论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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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鉴定体制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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