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鲁迅稿酬案是我20年律师生涯中最难以忘怀的一起名案。该案情节之奇、影响之大、请求之广、时跨之长、难度之高、意义之深,被版权界誉称为中华版权第一案。谓之奇,乃因与周海婴先生邂逅系巧遇也。那是1988年11月初,金秋时节,秋高气爽。当时,我正代理一起专利侵权案,欲往北京向国家专利局咨询一些疑难问题。正巧我的两位记者朋友杨永新和陈斌也要北上对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鲁迅稿酬案”作“独家”采访,于是,相约同行。也许是天公有意作合,我与国家专利局的约定临时更改,故偷得半日之闲。恰巧两位记者应约去周海婴家采访,我就“随机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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