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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恶不赦——对于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
引用本文:冯天兴.“食”恶不赦——对于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J].法制博览,2013(11):298.
作者姓名:冯天兴
作者单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2008年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开始,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苏丹红、塑化剂、瘦肉精、地沟油等字眼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并在网络上的浏览搜索量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5月3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纵横向对于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标准作细化,表明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惩治更加的全面和深入。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法条解读  法条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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